112學年度第一學期課後社團招生簡章

一、依據:
(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發布臺北市小學課後照顧服務班及課後學藝活動實施要點。
(二)政大實小課後學藝活動實施要點。
(三)政大實小課後社團審議小組訂定。
二、目的:擴大學生學習領域,培養學生多元能力及興趣,發展才藝。
三、主辦單位:學務處。
四、實施方法:
(一)實施日期:112年8月30日(星期三)至113年1月18日(星期四), 定期評量週照常上課 。
(二)停課日期:112年9月29日中秋節、10/10國慶日、11/20運動會補假、12/30-1/1元旦連假。
(三)補課日期:112年9月23日(補週一)。
(四)上課時間:16:00~17:30。
(五)班別及收費:詳如【附件一】課後社團一覽表。
五、報名及繳費
(一)報名方式:
1.請家長與學生討論確定欲報名的社團並填寫課後社團報名表 Google 表單。
2.報名連結:https://forms.gle/J7XTBv8QxKnfNupH8
3.每位學生每日可報名 1 堂社團課。
4.報名名額:未達10人即不開課,超過15人數則進行抽籤。
(二)第一階段報名時間: 112年5月22日(星期一)12:00 至 5月31日(星期三)12:00 。
(三)當社團報名人數超過15人上限時,電腦抽籤決定錄取名單,未錄取請參加第二次報名。
(四)112年6月2日(星期五)於學務處佈告欄及實小校網【重要消息】公告第一階段錄取結果。
(五)第二次社團報名時間:112年6月5日(星期一)12:00 至 6月7日(星期三)12:00。
(六)第二次社團報名當報名人數超過15人上限時,6月8日(星期四)電腦抽籤決定錄取名單。
(七)最終社團錄取結果6月9日(星期五)於學務處佈告欄及實小校網【重要消息】公告。
(八)收費時間:於111學年度第二學期開學後發繳費通知單後再行繳費。
六、退費原則:
(一)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所繳費用。
(二)自上課日起於112年10月20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所繳費用三分之二(材料費不退)。
(三)自上課日起於112年12月08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所繳費用三分之一(材料費不退)。
(四)上課總時數已超過三分之二,於112年12月11日起申請退社不予退費。
七、注意事項:
(一)請務必注意報名時間,逾時恕不受理報名,請把握報名時間。
(二)如遇不可抗力之天然災害(如颱風停課),造成無法上課之情形,不另行補課或退費。
(三)學生務必準時到社團教室上課,社團課放學後請家長於18:00前接孩子,以確保安全。
(四)經家長同意報名、繳費後,學生應遵守課外社團上課規定。
(五)若仍有疑問請洽02-29393610 轉620 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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