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制校園霸凌教職員工增能研習」實施計畫

一、依教育部109年7月21日臺教學(五)字第1090097594E號函修頒「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辦理。
二、旨揭研習訂於112年4月12、13日(星期三、四)上午9時20分假本市公務人員訓練處辦理,研習對象為本局轄屬學校未曾參加研習之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成員(教師代表、學務人員、輔導人員)及教職員工,請核予公假及課務派代。
三、本次參訓員額訂於150員,並請自即日起至112年3月23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完成報名,另報名以報名時序作為錄取標準,倘人數達開班標準,研習訊息將逕以E-Mail發送予研習人員與貴單位人事人員。
四、為維護研習品質及參加研習人員權益,請學校務必依照報名程序完成薦派,恕不接受現場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