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11學年度國小素養導向英語口說評量活動設計獎勵計畫

一、為落實2030雙語政策,協助英語文教師依12年國教課程 綱要發展英語口說素養導向評量,提供學生英語文口說學習鷹架,增進學生英語文口說能力,並透過校內研討,發展素養導向英語口說評量活動設計。
二、實施對象包含各校英語文教師(含代理教師) 及推動計畫有功人員,獎勵方式說明如下:
(一)英語文教師(含代理教師)於111學年度第2學期實際執行本項計畫並繳交口說評量活動設計者,嘉獎1次。
(二)各校推動計畫人員,完成附件繳交至長春國小並協助執 行業務者,另予推動有功人員嘉獎1次2人。
三、各校請於112年4月30前檢送活動設計表(計畫附件1)之電子檔案WORD檔及核章掃描檔PDF檔至雲端(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fHEGx5677pKs8dKVrfRKQkKXbW6QSXek?usp=share_link)供審查,活動設計表內容需含研發及實施校本英語口說評量方式。
四、本局委託長春國小辦理旨揭計畫審查、撥款及核銷作業;各校計畫經專家學者審查通過後,長春國小將於5月8日(星期一)前函知各校審查結果。本局核予通過審查之學校辦理「素養導向英語口說評量活動設計」,每校補助鐘點費4,000元及辦公文具用品1,000元,共計5,000元。請審查通過學校至表單連結處(https://forms.gle/PDisCjKwJQhRnH8DA)填寫貴校保管款匯款帳號,俾憑辦理撥款作業。
五、獲補助學校需於112年7月14日(星期五)前檢附實際支 用明細表一式2份(計畫附件2核章版)及原始憑證送回長春國小(聯絡箱033)核銷,如有餘款請以電匯方式繳回長春國小。活動設計成果(計畫附件3)電子檔案(含WORD檔及核章掃描檔)請另傳送至說明四雲端網址。
六、若有撥款相關疑問,請聯繫長春國小林專案教師, 電話:(02)2502-4366轉分機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