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臺灣手語推動計畫

一、教育部於110年3月15日修正發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於111學年度起依照不同教育階段(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起)逐年實施。為增加本市臺灣手語課程教學品質,並強化臺灣手語之推廣,本局特訂定旨揭計畫。
二、旨揭計畫已同步公告至本局網站(https://www.doe.gov.taipei/News.aspx?n=6F636FD1ED8C0FDE&sms=69B4E6B26379EE4E)。
三、倘有任何疑義,可逕洽本局承辦人或本市聽障教育資源中心黃教師,聯絡電話:02-25924446轉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