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12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入學國民小學鑑定及安置工作計畫

一、依據臺北市112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入學國民小學鑑定及安
置工作計畫辦理。
二、旨揭計畫相關作業期程如下
(一)報名:111年11月28日至12月9日。
(二)教育評估:111年11月28日至112年1月5日。
(三)鑑定及安置會議:112年2月17日至3月17日。
三、相關報名資料可於本局特殊教育科網頁「鑑定與安置」項次下載(網址:https://www.doe.gov.taipei/),並請協助家長依本市「112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入學國民小學鑑定及安置報名應備資料檢核表」備齊應送文件。
四、旨揭簡介摺頁請協助宣導並轉知幼兒園(部)相關家長111學年度暫緩入學學童家長知悉,俾使本市112學年度將
入學國民小學身心障礙學生,均能適時參加鑑定安置,以利入學後就讀學校提供適性特殊教育服務。
五、請轉知校內教師會、學生家長會知悉,俾利其協助宣導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