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教師及學生參加本土語文能力認證嘉獎獎勵計畫

一、本土語言能力認證,係指由教育部主辦之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或國立成功大學辦理全民台語認證、客家委員會主辦之客家語語言能力認證及原住民族委員會主辦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先予敘明。
二、申請獎勵需檢附認證證書影本及申請表(如計畫附件1、3),申請學校需彙整證明文件(證書及申請書),並附核章獎勵清冊(如計畫附件2、4)。
三、教師申請由所屬學校審核通過後本權責辦理敘獎,並將紙本送博愛國小;學生申請則送博愛國小彙整後報局審核, 再行印製獎狀。
四、若有相關疑義,請洽博愛國小傅鈺惠專案教師,電話:23450616轉250,電子信箱:kiki6111@baps.tp.edu.tw。
五、實小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月11日(星期五)截止,請備好資料送至教務處。

土語文能力認證嘉獎獎勵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