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市111年度語文競賽之疫情防護措施原規定(第2點第6項):「市賽『國小學生組』取消參賽領(隨)隊人員入校…。」,現修正為「市賽『國小學生組』個人組除競賽員以外人員不得入校,團體組(英語戲劇及讀者劇場)基於團隊領導及行政協助,開放1位領隊人員入校(若參賽隊數為2隊,開放1位領隊人員及2位隨隊人員入校);『中等學校學生組』承辦單位應於賽前將領(隨)隊人員識別證發放給各參賽學校,每校限1張(領隊人員1張)為原則,上開人員由各參賽學校本權責自行指派」。
二、原疫情防護措施規範相關人員之身體健康條件為:「3日內(含比賽當日)快篩檢驗陰性證明」,現修正為「2日內(含比賽當日)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陰性證明」。
三、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防治,請競賽參與人員務必恪遵旨揭防護措施辦理;另視疫情變化,本局將滾動式檢討防疫規定,請隨時留意相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