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發國民中小學教師雙語及教保服務機構教保服務人員英語融入教學專長證明書實施計畫」Post author:教務處教學組Post published:2023 年 8 月 9 日Post category:教師佈告欄為符合幼照法教保服務機構及教保服務人員用詞,將原計畫附表5申請流程圖中之通過審核教師:由本局核發「臺北市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雙語教學專長證明書」修正為「臺北市國民中小學教師雙語及教保服務機構教保服務人員英語融入教學專長證明書」。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發國民中小學教師雙語及教保服務機構教保服務人員英語融入教學專長證明書實施計畫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