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實小 111學年度第2學期 期中評量試程表

《試場規則》

  1. 考試應用文具必須自行攜帶齊全,不得於考場向他人借用。
  2. 考試時應保持安靜,不得東張西望,注意秩序,並服從監考老師之指導。
  3. 考試時不得攜帶任何具有傳輸、通訊、錄影、照相、計算功能之電子通訊設備入場(例如:智慧手錶、智慧型手環、手機……等)。
  4. 如因法定傳染病,需另闢個別考場者,請洽教務處協助。
    政大實小 教務處2023.04.06